2021年酒泉市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人员公告

2021-10-01 00:53:50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予聘用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按不予聘用处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会议审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岗位聘用

  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按照聘用程序和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手续。

  2021年10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

  1.考生从报名开始至本次公开招聘集中考试工作结束,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体温异常的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故意隐瞒、造成疫情防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2.健康码“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3.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的,需现场进行复测。对于连续3次测温≥37.3℃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疾控部门报告予以妥善处置,不再安排该生参加考试。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与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最新部署要求不一致的,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组织实施。

  资格审核电话:

  省文化艺术研究院:0931-8485157

  省文化馆:0931-8483766

  省歌剧院:0931-8153870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监督指导电话:0931-8886627、0931-885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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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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