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1-09-29 11:46:43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采取现场集中审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与录用工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表中对本科专业提出要求的还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试讲与面试、心理测试

  1.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试讲与面试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试讲与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试讲与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进入试讲与面试的人员名单、岗位名称、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rsc.jcet.edu.cn/),试讲与面试安排将通过短信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与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试讲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与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试讲与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满分100分)。

  3.心理测试具备试讲与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试讲、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三)考核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笔试、试讲与面试的时间分别暂定为:2021年10月30日、10月31日、11月6日。地点: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具体结合本次招聘和疫情防控等要求,由学校通过网站公告、短信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未按公告如期参加资格复审及各项考核,或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的,均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是否梯补,梯补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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