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全过程。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报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满分为10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3.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六楼608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若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出现并列,则进行复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面试成绩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引进对象。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学院与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七、本简章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部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535361(赵老师、龚老师)
监督电话:0743--8535338(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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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