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工作应于10月29日前全部结束。
(二)公示。主管部门按照面试测评、复审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主管部门及平凉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主管部门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备案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主管部门应于11月8日前将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
1.应聘人员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C)方可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3.应聘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程序参照《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流程》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纪检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见《岗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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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