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2021-08-31 21:32:41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单位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3个校区。学校始建于1941年,1975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1万余人、各类硕士研究生757人。现有专任教师106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08人,其中教授173人;有“双师型”教师563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模范教师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90余人,教育部及河北省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7名,管理岗位人员4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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