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四川乐山师范学院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2021-08-31 10:58:31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4.公布资格初审情况。我校于2021年9月16日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初审人员情况,以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5.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人才招聘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乐山师范学院负责的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本单位的审核确认四个环节。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可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本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其所报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不相符合的,我单位在资格审查的各个环节将不予审核通过。由此出现的上访问题,按“谁引发谁负责”原则,由我单位负责妥善处理,切实履行信访维稳责任。

  直接考核资格审查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进行,乐山师范学院在官网公布初审通过资格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乐山师范学院官网。

  获得考核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办理直接考核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下载附件2填写并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工作经历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工作经历的需此内容);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美展入选作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省部级及以上美展入选作品要求的需此内容);有效的职称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职称的需此内容);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资格。

  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未按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我单位或相关考务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通过网络资格初审)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乐山师范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1年9月17日前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

  七、直接考核

  直接考核招聘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进行,考核方式为专业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教学能力考核成绩=试讲成绩

  专业考试总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

  考试总成绩=教学能力总成绩×50%+专业考试总成绩×50%

  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考核、专业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任一单项成绩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

  1.直接考核方式及范围。

  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决定,包括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专业答辩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基本功、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能力等。具体岗位的考核方式由乐山师范学院在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时告知报考人员。

  2.直接考核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3.成绩公告。

  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对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总排序、体检人员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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