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13〕141号)精神,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出生,其他涉及年龄条件依次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见《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可不受年龄限制;
7.报考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技工院校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等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8.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
9.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10.报考州本级岗位、具有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参照引进人才居住人才公寓。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2.在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服务期满指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3.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岗位。
4.新疆普通高校毕业生集体户籍可视同高校所在地户籍;当地生源可报考面向当地户籍招考的岗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市户籍可视同自治区当地(州、市)户籍。
伊犁州直生源或户籍不含塔城和阿勒泰地区。
报考人员涉及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基层服务项目时间、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截止时间的,均以报名第一日(含当日)为限。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xjyl.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电话:0999-8028212),报考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有疑问的可咨询州卫健委(电话:0999-8020501)。
(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10:00至9月5日19: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