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第二批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8-25 09:56:16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如有变动,请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

  2.考核地点: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核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本学科专业知识、教师的基本素质等。综合面试时间为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

  试讲和综合面试按照百分制分别计分,考生最终得分由试讲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加总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2)其他岗位采取笔试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核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文字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素质。综合面试时间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综合能力素质。笔试和综合面试按照百分制分别计分,考生最终得分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加总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60%。

  4.合格为70分,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若该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考核招聘。考生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学院人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聘用。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工作经历丰富优先)未形成竞争岗位的,经考核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五)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招聘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工作经历丰富优先)。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考察

  考察由内江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学院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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