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审计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1-08-25 09:59:0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3.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时间、地点等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考核按照南京审计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低于70分不予聘用。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三)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我校订立10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10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审计大学工程审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318512(工程审计学院),025-58318957(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工程审计学院),顾老师(马克思主义学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审计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举报信箱:jjjb@nau.edu.cn

  举报电话:025--58313807

  监督电话:025--58312994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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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南京审计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xlsx

  南京审计大学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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