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8-24 11:40:14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文为主的多科性地方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始建于1954年3月成立的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1973年10月更名为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7月,合并原重庆第一师范学校高等教育师范专科班、重庆第二师范学校、重庆第三师范学校,组建为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学校现有学府大道和南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4.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9.28万平方米。现有37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改建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大力实施转型发展战略,做精做优师范教育、做特做强非师范教育,积极培育“服务0~12岁儿童成长”的办学特色,努力促进师范与非师范教育融合发展,形成了面向基础教育和重庆市战略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定位。获批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实施的“‘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百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之一、教育部“云数融合科教创新”项目首批试点院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单位和重庆市首批转型试点高校,与教育部规建中心合作共建全国首家儿童研究院,获批教育部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重庆市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5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特别优秀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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