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技师学院第一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1-08-24 11:40:2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圳技师学院于2021年公开选聘高技能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见《深圳技师学院2021年第一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年限等涉及资历条件、获取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陆深圳技师学院人才招聘网络平台(https://zp.ssti.net.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进行报名。

  (二)报名上传资料

  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2021年9月2日9:00至2021年9月4日17:00(共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查看相关信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报名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按无效报名处理;

  4.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名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深圳技师学院。应聘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资格审查地点的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办法

  所有在指定时间完成报名的应聘者,均列为资格预审人员。报名采取诚信申报的方式,资格预审由学校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择优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在9月5日前未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预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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