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50%+岗前培训测试成绩×50%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五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顺延递补一人。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卫健委、人社局及公安局联合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填写《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采样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考察重点把好政治关。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九)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http://www.brj.gov.cn/)、人社局公示栏进行为期5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
1.结合工作需要,乡镇卫生院岗位分配由布尔津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
3.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干部职工身份,本科学历每月实发工资3500元,大专学历每月实发工资3200元,中专学历每月实发工资3000元;按照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工资待遇予以缴纳社会基本保险。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布尔津县纪委监委:0906--6521108
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布尔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六、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1707
布尔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906--652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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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核酸采样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