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了解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所明确的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按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者需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审判配楼2楼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并当场发放准考证。
(3)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新疆法院网公告。
2.报考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3),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须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学历证书查询认证页面。
(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专业要求参照附件专业目录。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附件中明确的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因报考人员未按照附件中明确的专业目录及岗位要求报考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有疑问可咨询招考单位。
5.招考单位联系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91-7679062、0991-7679056(传真)。
(三)考试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1:2及以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笔试成绩、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在新疆法院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法院网。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的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业务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4)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