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应聘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应聘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致(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或教育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相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
聘用制教师正式聘用后纳入整体教师队伍同等管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十、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符合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资格复审当天须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前14天内甘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考前14天内有甘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建议报名参加。招聘工作进度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随时调整,具体以临时通知为准。
2.此次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只限于初、中级岗位,不包含高级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4.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教育局(http://jyj.lanzhou.gov.cn/)、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http://www.lzcgq.gov.cn/)、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http://www.qilihe.gov.cn/)、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http://www.lzanning.gov.cn/)、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http://www.xigu.gov.cn/)、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政府(http://www.lzyuzhong.gov.cn/)、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