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试系统后台实时监控,全程录像、抓拍。在考试期间禁止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以免导致系统卡顿、退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不允许多屏登录,一经发现,一律交由主管单位处理。
(8)考试过程中,考生若有疑似违纪行为,系统将自动记录,考试结束后由考务工作小组根据记录视频、电脑截屏、作答数据、监考员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以下情况会被系统判定为异常情况:①人像离屏、②面部有遮挡、③照片与本人不符、④画面内被识别到多人面部、⑤佩戴耳机。如有考试过程中私自使用手机、佩戴耳机、擅自离开座位、周围出现多人、周边有其他小纸条等情况,一律按违纪处理。被判定为监控异常的画面上传到考试后台的考试详情页,实属违纪的将作出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认定考试成绩无效。
(9)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座位,不得浏览网页、线上查询,不得在考试结束后传递、发送考试内容,一经发现,一律交由主管单位按违纪处理,考生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0)考试结束时,系统将提示交卷,对于超时仍未交卷的考生,系统将做强制交卷处理。
(11)考生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
(12)如违反以上相关要求导致考试异常,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属于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13)本次线上笔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及其他电子设备,不允许答题桌面及周边出现书籍纸质材料,只允许准备一张A4空白草稿纸和笔。
(14)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下载相应软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方式:公布笔试成绩时予以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教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z.gov.cn/news/contentList?nid=GKrsj&tid=50)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