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医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1-08-10 18:07:49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2.面试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1〕3号),按1:2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每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岗位适应力等综合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及平均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考试计分办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6:4折算计入总分。

  (五)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并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另行组织招聘(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统一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学校根据考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党委讨论,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学校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学校聘用等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管理按《海南医学院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海医学〔2015〕17号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修老师,秦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893227;0898-66890533

  传真:0898-31352065

  电子邮箱:hainanyxy@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9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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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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