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备办理入职手续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齐备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个人情况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如有不符、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3.关于递补的说明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667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6569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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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