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发布。考察工作由汕头技师学院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三)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招聘过程中,请考生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政策咨询电话
汕头技师学院人事科,0754-8725202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40
八、有关网址
(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二)汕头技师学院官网
http://www.stsgjx.com/
(三)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sbj/gkmlpt/content/1/1949/post_1949758.html#3283
(四)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sbj/gkmlpt/content/1/1949/post_1949752.html#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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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汕头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021年下半年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汕头技师学院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