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海洋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21-08-02 18:04:1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四)笔试阅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江苏海洋大学人事招聘管理平台(http://rczp.jou.edu.cn)进行公布。笔试总分为100分,达60分为合格。

  (五)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人选)。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江苏海洋大学人事招聘管理平台(http://rczp.jou.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六)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七)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达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面试成绩合格者,计算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达60分为合格。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正常情况下,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考察聘用

  招聘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因总成绩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海洋大学组织考察,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海洋大学人事招聘管理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海洋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3)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5084,15896109501

  联系人:穆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洋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5895032,13812348733

  联系人:何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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