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海洋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21-08-02 18:04:1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9月8日09:00-2021年9月9日16: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3.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9月6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由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身份、学历学位和政治面貌等证明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国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江苏海洋大学人事招聘管理平台(http://rczp.jou.edu.cn)进行公告。

  (二)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三)笔试拟定于9月1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海洋大学人事招聘管理平台(http://rczp.jou.edu.cn)进行公告,通过资格初审和复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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