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注意事项:考生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合,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
2.面试地点:经开区三楼324会议室。
3.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按报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择优录取;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注意事项:考生需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合,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使用国语作答,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21年8月16日;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天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经开区综合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七)考察
考察时间:2021年8月17日-8月18日。
体检合格的考生以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阶段。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监督电话等。
(九)聘任
1.自公示结束下达录用通知后,在7日内不报到的,或报到后在1个月内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确定录用的人员,由经开区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任人员试用期满,由经开区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监督与回避
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已被聘任的,取消其聘任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薪酬待遇
经开区全员采取绩效薪酬制,实际收入按经开区绩效考核办法确定。聘任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考生务必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则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感冒发热咳嗽、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驻留史、从内地返疆隔离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笔试前,务必电话咨询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六)请参加笔试、面试考试的考生务必提前准备本人14日内绿码通行行程卡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招聘简章》由经开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