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市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2021-07-30 17:41:4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包含在内)。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学院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应聘济宁市技师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七、其他

  1、此次公开招聘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jnjsxy.com/)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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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021年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

  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应聘济宁市技师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宁市技师学院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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