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网站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公文写作及办公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分别为100分,分别以60%和40%折合计算;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分别为100分,分别以60%和4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管理岗位考试: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公文写作及办公自动化技能测试成绩×40%)×50%
(2)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40%)×7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结束后,由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招聘单位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被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主要采取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院校、社区(村)和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与有关人员个别谈话及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2.考察中,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