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八)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不退还。
咨询电话:0952-2016051
举报电话:0952-22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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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