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解决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缺乏的实际困难,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发〔2018〕2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分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名额的通知》(宁卫办函发〔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招聘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为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设置在区级医疗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限4年。
岗位职责
(一)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四、招聘条件及人数
招聘人数:1名。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六)取得全科助理医师(助理医师必须经全科培训合格)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
(七)身体健康。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从事临床诊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医疗卫生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直接考察或笔试的办法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红寺堡区政府网、健康红寺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7月15日;
报名地点在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应聘者持《红寺堡区2021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及与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953-5089930。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考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报名人数采取直接考察或笔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则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则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考察或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聘用前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公示。对经过笔试及考察确定为特岗全科医生人员在红寺堡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