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1.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1.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其在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或相关资格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2.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聘用人员,将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资待遇
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聘用期间享受学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1.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等均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2.缴纳五险。
3.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考勤管理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七、招聘监督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02-6998079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免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xjtzy.net)
哈密市政府网站(www.ham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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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密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