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现场张贴公示。
(六)体检。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学校批准,可在指定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伊犁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招聘监督由伊犁广播电视大学纪检办公室负责,监督电
话:0999-8234993(工作日10:00至20:00)
七、其他事项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新疆政务服务”,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通行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手机显示“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考生应在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犁州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伊犁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