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2021-06-24 17:07:30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5.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6.笔试成绩、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不符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入闱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将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

  2.面试满分100分,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的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业务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4.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管理岗位按照笔试、面试5:5的比例计算,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公布。

  (七)体检

  1.体检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八)考察

  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将对拟录用人员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审定。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会确定的聘用人员,将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委(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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