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社会科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6-24 17:07:42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其中报名、笔试及面试环节委托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智联招聘)组织实施。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3837638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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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xls

  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x

  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新疆社会科学院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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