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考试录用机关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1-06-24 17:06:2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一年后进行考核,试用期或一年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608461;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十二、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凡涉及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现场完成环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如违反规定或发现非绿码、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予以劝返。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本《简章》由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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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花桥经济开发区考试录用机关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21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委托书.doc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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