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资料:准考证(报名考试系统下载)、报名表(附件4)、资格审查表(附件5)、政审表(附件6)各提供1份,并粘贴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4.学历、学位证原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明材料。
5.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所取得的职称证、相关资格证书。
7.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9.招聘工作任一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试题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以汉语统一命题、汉语答题。面试采取结构化试题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等事宜,于面试前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上进行通知。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1.招聘人员体检,按照招聘岗位和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体检人选。具体体检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体检人选后,在自治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1.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会同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聘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证明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