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6-21 23:07:40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3个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是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全区动物源产品、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畜牧科技资料编译室,是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新疆畜牧业》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承担畜牧科技资料维、哈、蒙文的翻译、编著工作。

  自治区牧业信息中心,是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畜牧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6月18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6月18日(含)以后出生;

  (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八)高考为民考民或双语的应聘考生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九)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未毕业的在读硕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缴费、笔试、面试等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下同)、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网站(http://xmsyj.xinjiang.gov.cn,下同)同步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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