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招聘公告

2021-06-12 21:17:11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的邮箱进行反馈,考生也可以电话咨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2021年6月18日—6月20日)

  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凡在报名前提供相关规定证件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需再次完善,将相关补充材料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如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2021年6月26日)

  1.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3.面试采取线上视频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2021年6月27日)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九师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行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制),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时间以人员实际到岗时间为准。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名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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