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孜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联合办公室在全州范围招聘大病保险服务人员公告

2021-06-08 10:12:13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六、考察及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经考察及公示合格者,由户籍所在的公安局进行政审,审核通过后由甘孜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联合办公室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甘孜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联合办公室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二)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三)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甘孜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联合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大病保险服务员待遇

  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282689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州中心支公司人事行政部);0836-287341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联合办公室)。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甘孜公共招聘网(http://gz.sc91.org.cn/)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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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孜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联合办公室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健康调查问卷及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甘孜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联合办公室

  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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