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境外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考生与学院各留存一份。
5.应聘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7.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由考生自行浏览查询。
(五)笔试。
1.根据《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的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岗位须参加笔试。免笔试岗位中,若报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超过1:10(该岗位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之比)进行笔试测试;等于1:10或达不到1:10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2.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制定笔试方案,报自治区体育局审定后组织实施。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属于加试部分,用于选拔面试人员,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考查从事高等教育所需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考试考查应聘者应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名额与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若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2日内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面试。
1.制定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经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后,报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后实施。
2.面试的方式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教学试讲、带队试训),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3.面试公告提前一周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发布。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资格审查等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其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
1.体检工作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委托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