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1-06-04 09:40:47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原则上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

  2、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实践技能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方案由学校另行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按规定参加考试。在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后按考生测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1)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

  (2)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的岗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考生可在专业能力测评或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查看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