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1-06-04 09:40:47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45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21年度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

  1、职称、普通话、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且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3、工作地点在杭州湾校区。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4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

  2、应聘办法: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njyrsc@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Word版)、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按规定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体育类专任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的办法;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儿童戏剧表演专任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参考教材将在发布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评通知时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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