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审
政审主要了解选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选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政策的,以及在招聘考试中出现作弊、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毕业证等不符合规定的违纪行为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入围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及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后分配具体岗位,不服从分配者或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在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分数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补录
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按照自愿服从调剂的原则,在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补录。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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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