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完成报名。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和现场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咨询)三种方式。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或WPS文件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发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交到中共庆阳市委党校(庆阳市行政学院)办公室。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命名。
(2)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页)、获奖证书等材料请一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原件面试测试时现场提供)。
(3)已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注明现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职务职称,并提供现单位同意应聘/报考证明。
(4)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说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中共庆阳市委党校(庆阳市行政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应聘人员身份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业绩成绩证明、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等原件,审查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并将通知应聘人员。
(三)测试面试
本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80分),测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和所学专业知识的讲授阐释,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基础理论功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准备、教学效果)和综合素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面试说课所用试题由中共庆阳市委党校(庆阳市行政学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制。测试面试工作由中共庆阳市委党校(庆阳市行政学院)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测试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中共庆阳市委党校(庆阳市行政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测试面试结果,及时召开校(院)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并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中共庆阳市委党校(庆阳市行政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市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无异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应证书以及考察不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待遇
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规定条件引进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签约任教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七、有关事项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拟聘资格,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