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长春大学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4号)

2021-06-02 09:48:24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报名和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每位考生应持“吉祥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报名、面试等程序;报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于报考当天提供72小时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现场报名和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考生需签署《长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考资格。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2021年7月31前的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或现场等形式,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5分。报名人数超过一日最大面试人数30人时,进行两轮面试。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据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考试时间、方式等内容由我单位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到达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我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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