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训指导教师
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专业知识(包括专业基础及实训指导核心课程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地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及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备案程序,学校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聘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及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和学校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滕州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
邮箱:pxxy5500126@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电话:0632-5500126、0632-563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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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高级技工学校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