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1-06-01 10:10:55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6月7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通过学院官网公布。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我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到校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6)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包括试讲(20分钟)、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教学岗20分钟、非教学岗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不低于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简章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导致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

  (四)总成绩计算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教学岗位)=试讲成绩×60%+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管理岗位)=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我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或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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