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博士人员公告

2021-06-01 10:11:05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下载《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见附件3),诚信、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自荐材料(含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 境外学历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整理成压缩文件,将其命名为“应聘院系或部门+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发至cqviersc@163.com。如实填报后,电子邮件标题以“应聘院系或部门+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的方式命名。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人:周欢王勇电话:023-61065931,023-61065464。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发送的报名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2.资格复审。收到考核通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六、考核

  考核采取综合面试(分值100分),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为不少于15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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