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5-31 17:24:4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9:00—6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日11:00—7月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extend.sddfvc.cn/extend/page/hr/regist),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后提交报名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如个人信息或上报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报。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以下报名材料需报名人员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暂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

  (3)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明确的对应关系为准。有相关聘任要求的,需提供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原件。

  (4)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学院由指定的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并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学院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日9:00—7月1日16: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报名系统”通知。未通过初审的,认真查看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补充材料。

  初审通过人员,通过关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在笔试考试前三天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及核减招聘人数情况将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

  du.cn)予以公告。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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