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ql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981、0531-8963106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sd.xlsx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2021年5月27日
原标题: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5/5296f482-72dd-447e-9cac-63e6adecf56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