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南京工程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05-24 17:44:0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6月12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试的相关安排将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合署)网站(网址http://rsc.njit.edu.cn/rczp.htm)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应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试时间:①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上午9点;②面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

  (三)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心理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可在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合署)网站查询。笔试之后,进入面试人员,须公布岗位、姓名、笔试成绩、名次。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和心理测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届时将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合署)网站(网址http://rsc.njit.edu.cn/rczp.htm)“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4.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其中党员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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