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受聘人员纳入昌江县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与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标准》(附件4)执行。
(三)人才管理。引进人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才,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原聘用单位以及县外工作。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因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原聘用单位以及县外工作,已享受安家费补助等优惠待遇的,应一律全部退还。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二)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考核招聘所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咨询电话:0898—38999139(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七、纪律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22072(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898—2669836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98—38999123(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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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报考昌江黎族自治县“招硕引博”工程引进人才(医疗卫生类)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x
4:2021年参加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及涉考人员防疫承诺书.docx
5: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标准.doc
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