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㈠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交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成功后,进行现场缴费,报名及面试费用共计55元。
㈡面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博乐市纪委监委、市党委组织部、市党委编办、市人社局组织,综合管理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类岗位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bl.gov.cn)”公布。
㈢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博乐市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㈣考察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实地考察和函询等形式进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1年博乐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详见附件4)。考察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博乐市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㈤公示
由博乐市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㈥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报到通知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博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
六、监督及要求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博乐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909-2281063、0909-227141。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