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公告

2021-05-19 08:54:0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1〕4号),区属事业单位继续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急需紧缺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21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优才计划”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学校人员凡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6:00。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4)、《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并扫描(PDF格式),连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PDF格式)、电子证件照上传至报名专用邮箱yzqycjhbm@ji.shandong.cn,邮件名称注明姓名+事业单位名称+岗位。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还须上传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6,PDF格式)。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须上传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或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合同)证明(PDF格式)。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PDF格式),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上传承诺书(承诺于聘用公示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和参加考试。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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