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市技师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

2021-05-19 08:57:35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济宁市技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报考教师A(优才)、教师B(高层次)、教师D(双师型技能人才)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C(高技能)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其中教师A(优才)岗位引进范围为:(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附件7)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教师A(优才)岗位。我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教师A(优才)岗位。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引进附件1“限高校毕业生”岗位,面向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1年5月25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9:00-2021年5月28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将《济宁市技师学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3)、《应聘济宁市技师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岗位要求的比赛获奖证书及文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nsjsxyrsk@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发送邮件报名后,应及时电话联系审核人员审核,联系电话:0537—234696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本次人才引进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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